商业银行违规收费 发改委再念“新咒语”
发布时间:
2016-08-08 00:00
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这一久治不愈的顽疾,再度被国家发改委重点关注。对于过往存在的那些“模棱两可”和“擦边球”现象,或将因逐一点名的方式得到抑制。近日,发改委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指南》认定商业银行多种违规收费行为,包括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等等。
《指南》是治理银行乱收费行为的又一剂“猛药”,也可以说是银行乱收费行为始终得不到有效遏制形势下,价格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又一次严厉喊话,更是监管当局意欲对未来银行服务收费“实现大治”而念出的政策“新咒语”。
杜绝服务收费“顽固性”
银行乱收费由来已久,不少商业银行在服务收费上往往具有“顽固性”,甚至还具有一定“传染性”。自发改委、银监会正式出台服务收费办法以来,银行各种乱收费行为依然不时出现,一些商业银行变换收费项目,使乱收费行为“换马甲”后卷土重来,饱受社会各界诟病。
发改委印发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如商业银行违背平等自愿原则,强制要求客户购买服务的行为;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收费项目等行为均被视为违规乱收费行为。
显然,《指南》问世,无疑对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及震慑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重要现实意义。首先,监管执法部门有了明确执法依据,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是否合法,一目了然,消除了过去执法过程中的模棱两可现象,堵塞了违规收费监管真空,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扫清了一切监管障碍。其次,有利于约束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使服务收费有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堵死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大打监管“擦边球”空间,可在更深程度、更大范围防范商业银行乱收费行为“换马甲”导致的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再次,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金融消费者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有效监督,能引导全社会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形成合力,让商业银行各种乱收费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这将对营造商业银行良好经营生态起到重要作用。
承担合理业务成本
《指南》以规范行政执法为切入点,对收费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做出阐述。同时,为统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执法尺度,《指南》还进一步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认定违规收费行为的政策界限。
发改委认为,商业银行应当承担合理的业务成本,不得转嫁,并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指南》为依据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事实上,在收费的问题上,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一直进行着博弈。一方面,近年来关于银行收费的监管政策不断出台,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都曾屡次出手对违规行为进行整顿与规范;另一方面,是银行的应对之策层出不穷,就像一位银行人士所言,“虽然现在管得很严,但总能在某些地方找到‘突破’,且并不违规。”
业内认为,《指南》的发布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过去执法过程中的模棱两可现象,堵塞违规收费的监管真空。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认为,首先,监管执法部门有了明确的执法依据,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扫清了监管障碍;其次,服务收费有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堵住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大打监管“擦边球”空间,可在更深程度、更大范围防范商业银行乱收费行为“换马甲”的现象发生。
解决实际操作难题
虽然监管部门出台了很多治理乱收费的措施,但是一些商业银行通过变换收费项目,使乱收费行为“换马甲”卷土重来,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要在实操层面堵住漏洞。比如此次禁令缺乏对于乱收费明确的界定以及配套的监管机制,这就削弱了监管力度。不同银行内部规定不同,具体实施操作起来也应视情况而定,所以,乱收费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
有银行内部人士也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收费应该做详尽调研,尤其是各省市的银行,在监管上存在很大难度,专业能力、服务能力也有所欠缺,很容易造成收费不合理的问题。首先应该设立非常完善的配套监管机制;其次应该按照各地区商业银行的不同状况实施监管,并对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再次各地应该开放投诉通道,比如有专门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投诉热线,企业和个人一旦发现商业银行乱收费现象可以立刻投诉曝光,便于监管层及时掌握动态,加大社会监督。
避免银行乱收费不是单靠一个政策就能解决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完善现有的贷款渠道,通过多方提高监管门槛,对费用进行清晰明确界定,避免企业需要贷款而进行盲目跟风运作。《指南》是能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僧多肉少”的时候恶性竞争和霸王条款就必然存在,还是应该从根本上为企业多搭建有效的贷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