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频发
发布时间:
2016-09-01 00:00
昨日,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其中显示,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大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频发,四中院共受理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30件,结案178件,涉案标的额达259亿元。
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随着借款融资多样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频发。而且,此类案件往往出现“审判容易,执行难”的窘境。财产难寻、人难找,被诉当事人为逃避债务、规避执行而故意转移资产、拖延诉讼等问题,阻碍了重大金融合同借款纠纷的及时解决。
为此,该院创新工作方法,在当事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时,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同步进行立案、保全工作,提高保全成功率,在成功保全的同时开展调解。由于财产保全到位,当事人开展调解、实现和解的意愿大大提高。
通过多种审判机制创新,该院上诉案件比例从2014年的35.11%下降到今年的15.38%,实际执行率达96.82%,居全市法院之首。